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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on the Christian Faith

Subject 4: FAQ from the Readers of Our Books

4-3. 您断言说洗礼意味着“转嫁罪孽”。说那样的话有《圣经》依据吗?

耶稣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這裡“諸般的義”在古希臘語中是‘dikaiosune’,意味著最公正的狀態。它意味着耶稣以最合适的方法拯救了全人类。
这里,我们需要思考一下根据律法,耶稣为了向神献上赎罪祭应做些什么。他并不是要毁灭律法,而是要成就律法。他在《马太福音》5:17中是这样说的:“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
因此,耶稣以按手的形式接受施洗约的洗礼,并将天所天下所有的罪孽转嫁到他自己身上是必不可缺的,就像大祭司亚伦在赎罪节上将手按在山羊的头上,转嫁以色列民一年来所犯的罪孽一样。这是永远的定例(《利未记 16:34》)。
为了遵循父永远的立约,儿子耶稣接受了大祭司亚伦后代,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类施洗约翰的洗礼(《利未记》16:34,《马太福音》11:11)。 施洗约翰作为全人类的代表,地球上的大祭司得通过将手按在耶稣的头上,使天下所有的罪孽转嫁到他的身上。
正因如此,《约翰福音》1:6-8是这么说的,“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以赛亚书》53:6也这么说,“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正因为如此神才派施洗约翰,他的使者6个月先于耶稣降临。在为耶稣施洗后的第二天,施洗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约翰福音》1:29)。
在《旧约圣经》中,没有瑕疵的献祭、按手、宰杀取血对于罪人赎罪都是需要的。因此,耶稣作为神的儿子圣洁、没有罪孽,最适合根据神的律法,接受施洗约翰按手形式的洗礼,被订在十字架上,从而完成了诸般的义。
《圣经》全部都是受圣灵感动而写成的,因此我们不可只凭肉体的思维去理解他们。我们必须靠圣灵的启发找出其隐含的意思,即精意。所以保罗说,“因为那字句叫人死,圣灵叫人活”(《哥林多后书》3:6)。他的意思是说我们不可根据字面理解去相信,而是要理解文字后面的精意。
《以赛亚书》34:16说,“你们要查考宣读耶和华的书。这都无一缺少,无一没有伴偶;因为我的口已经吩咐,他的灵将他们聚集。”
神并没有这样说,“耶稣通过洗礼转嫁了天下所有的罪孽。”但是,他贯穿整部《圣经》都在说同样的一个真理,内心没有圣灵的人是视而不见的。当我们说“妈妈”,我们指她生下我们,并扶养我们长大。同样,“诸般的义”具有精意,它指耶稣根据神的律法以最合适和最合乎律法的方法承担了所有的罪孽。我们必须理解其隐含的精意。
如果人们说他在十字架上带走了所有的罪孽,有没有文句是那样说的吗?我希望这样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