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キリスト教信仰に関するFAQ

主題4: 図書の読者からのよくある質問

4-1. 你在書籍中寫道,只要相信耶穌的洗禮及其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我們就能一勞永逸地獲得罪孽的赦免。那麼請問如何理解主禱文中的這段話,“免我們的過犯,如同我們免了人的過犯" 呢?

你所引用的這段話聽起來好象與水和聖靈的福音有矛盾。但你可以相信《聖經》是完美無缺的,在這一點上並不矛盾。
那麼是水和聖靈的福音錯了?不,絕對不是!
貫穿整個神的語言,神向我們展示了該福音是惟一正確的和完美的福音。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是相互符合的。舊約中的獻祭制度完全與耶穌基督永世的獻祭相符合。在獻祭制度中,合法的獻祭需要三個條件:1)沒有缺陷的獻祭動物,2)按手,3)血(替死)。
生於童女瑪莉,作為一個無罪的神降臨到世間的耶穌基督,接受全人類代表使徒約翰的洗禮,為的是轉嫁天下所有的罪孽。然後,他就帶著我們所有的罪孽,走向十字架,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三天後復活。藉信仰主成就的這個真理,我們所有的罪孽都得到了寬恕(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所有的罪孽)。
那麼,“免我們的過犯,如同我們免了人的過犯”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
它的意思是,神希望我們要相互寬恕,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不足。即使我們重生了,我們仍然肉體脆弱,會做許多錯事。如果我們相互譴責、責備過犯,那麼真福音的能力就會逐漸消失,重生的資格就會被毀滅。
你當注意,‘過犯`一詞必須改成‘債務`。事實上在新欽定版本《聖經》裏是這樣書寫的:“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馬太福音》 6:12)。。
在《馬太福音》裏,主禱文後接下來就是這樣的教義: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主耶穌為我們提供主禱文並非要我們每天背誦。它綜合了重要的祈禱主題,我們當在每天的信仰生活中牢記它。
請仔細研讀《馬太福音》18:21-35,你就能理解什麼是神對不原諒人的僕人的旨意: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象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啟n。`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啟n。`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裏,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啟n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它意味著在兄弟冒犯我們時,我們要始終寬恕他們,因為主已經通過他的洗禮及十字架一勞永逸地寬恕了我們所有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的罪孽。因此,如果我們不寬恕兄弟,即便是主已經在他那裏寬恕了我們所有的罪孽,他仍會因為我們不肯寬恕的思想而發怒,並不會寬恕我們對兄弟犯下的罪孽。只有相信神已藉耶穌的洗禮和十字架寬恕了我們大家,在我們寬恕兄弟後,神才會對我們滿意。
因此,這段話可以這樣解釋。“主啊,我們寬恕我們的兄弟,因為你已經寬恕了我們所有的罪孽。因此,請不要對我們的罪孽發怒。”耶穌是在已經洗啟n了天下所有罪孽的前提下才那樣說的。那樣相信的人在自己受到冒犯時就會寬恕他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