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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2: 律法

[2-1] 如果我們按照律法行事,它能拯救我們嗎? (路加福音10章25-30節)

如果我們按照律法行事,它能拯救我們嗎? (路加福音10章25-30節)(路加福音10章25-30節)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主(God);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的回答是對的—NKJV);你這樣行,就必得(活著—NKJV)。」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人類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他們生活在許多錯誤的幻想中。
 
路加福音 10章28節:「你這樣行,就必得活著」。
人們活在許多錯誤的幻想之中。看來他們在這方面特別脆弱。他們看起來很聰明,但很容易被欺騙,而且不認識自己邪惡的一面。我們出生時並不認識自己,但我們仍然像認識自己一樣生活。因為人不認識自己,所以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是罪人。
人們談論自己罪的存在。他們沒有能力做善事,但他們太傾向於把自己描繪成善人。他們想誇耀自己的善行並炫耀。他們說自己是罪人,但表現得好像他們非常善。
他們知道自己既沒有善,也沒有行善的能力,但他們卻試圖欺騙別人,有時甚至欺騙自己。「來,我們不可能完全是邪惡的。我們內心一定有一些善。」 
因此,他們看著別人並告訴自己:「天哪,我真希望他沒有這麼做。他沒有這麼做的話,對他來說會更好。如果他這樣說話,他會好得多。我覺得用這種方式傳福音會更好。他在我之前就得到了救贖,所以我認為他應該表現得更像一個得到救贖的人。我最近剛被救贖,但如果我學得更多,我會比他做得更好。」
他們正在磨自己心中的刀。「你等著瞧吧。你會發現我和你不一樣。所以你認為你現在比我領先,對嗎?你們就等著吧。聖經中寫道後來成為的者將成為先。我知道這適用於我。等著瞧吧,我會證明給你看」。人們自欺欺人。
即使如果自己處在這個人的位置他也會做同樣的事情,他仍然評判他。
當被問及人們是否有能力行善時,大多數人說他們沒有。但他們卻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有能力。因此,他們刻苦努力嘗試直到死去。
他們認為自己心中有『善良』,有能力行善。他們也認為自己已經足夠善了。不管他們多久前重生了,即使是那些在為主(God)服務方面取得更大進步的人也認為,『我可以為主(Lord)做這件事和那件事』。
但如果我們把我們的主(Lord)從我們的生活中排除,我們真的能行善嗎?人類中有善嗎?能做善事並過生活嗎?人類沒有能力行善。每當人類試圖自己做某事時,他們就犯罪了。
有些人在被救贖後將耶穌推到一邊,並試圖靠自己行善。我們所有人心裡除了邪惡什麼都沒有。我們只能行惡。靠著我們自己(即使是那些已經救贖的人),我們只能犯罪。這是我們肉體的實際。
 
我們總是在做什麼,善還是惡?
 
在我們的讚美書『讚美主(Lord)』中,有一首歌是這樣唱的:「♪一個毫無價值的身體,沒有耶穌就會犯錯,沒有你,我就像一艘沒有帆的船在海上航行。♪」沒有耶穌,我們只能犯罪。我們是義人,只是因為我們已經得救了。實際上,我們是邪惡的。
使徒保羅說:「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馬書7:19)。如果一個人與耶穌在一起,那就沒有關係了。但當他與耶穌無關時,他就會試圖在主(God)面前行善。但是他越是嘗試,就越發現自己在作惡。
就連大衛王也有同樣的本性。當他的國家和平繁榮的時候,有一天傍晚,他上屋頂散步。他看到了一幅誘人的畫面,並陷入了感官享受之中。當他忘記主(Lord)時,他是什麼樣子!他曾經確實很邪惡。大衛殺死了烏利亞,奪走了他的妻子,但大衛卻看不到了自己的惡。他為自己的行為找了藉口。
有一天,先知拿單來到他面前,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撒母耳記下12:1-4)。
大衛說:「行這事的人該死!」他怒氣大盛,說道:「他自己有羊這麼多,他完全可以從自己的中挑一個。但他卻拿了窮人唯一的羔羊來為他的客人準備食物。他應該死!」南森告訴他:「你就是那人!」如果我們不跟隨耶穌,不與祂同在,即使是重生的人也可能會這樣。
所有人都一樣,即使是信實的信徒。沒有耶穌,我們總是會跌倒,行惡。因此,儘管我們內心有邪惡,今天我們再次感謝耶穌拯救了我們。「♪我要在十字架的蔭下安息♪」。我們的心安息在基督救贖的陰涼處。但如果我們離開陰涼處並審視自己,我們就永遠無法休息。
 
 

主(God)在律法之前賜給我們信心的義

 
信仰和律法,哪一個更早?
信仰
 
使徒保羅說,主(God)先把信心的義賜給我們。信心的義是最先的。祂把它給了亞當和夏娃,給了亞伯,然後給了塞特和以諾......一直到挪亞......,然後給了亞伯拉罕,然後給了以撒,給了雅各和他的十二個兒子。即使沒有律法,他們也通過對主(God)的話語的信心在主(God)面前成為義人。他們因相信祂的話語而蒙福並得到安息。
時間流逝,雅各的後裔因約瑟的緣故,在埃及為奴400年。然後主(God)借著摩西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然而,在400年的奴役中,他們忘記了信心的義。
於是主(God)通過祂的奇跡讓他們渡過紅海,帶領他們進入曠野。當他們到達汛的曠野時,祂在西乃山賜給他們律法。祂給了他們十條誡,其中包含613條詳細的律法條款。「我是耶和華(Yahweh)你們的主(God),亞伯拉罕的主(God),以撒的主(God),雅各的主(God)。讓摩西上西乃山,我就把律法賜給你。」主(God)賜給以色列律法。
祂賜給他們律法,以便他們『知罪』(羅馬書3:20)。這是為了讓他們知道祂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並彰顯祂的義和聖潔。
所有在埃及被奴役了400年的以色列人都渡過了紅海。他們斷不曾見過亞伯拉罕的主(God),以撒的主(God),雅各的主(God)。那時候,他們不認識祂。
而且當他們像奴隸一樣生活了400年的時候,他們忘記了主(God)的義。那個時候,他們還沒有領袖。雅各和約瑟是他們的領袖,但他們已經死了。約瑟似乎未能將信心傳遞給他的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
因此,他們需要重新找到他們的主(God),與祂相會,因為他們已經忘記了主(God)的義。所以,主(God)先給了他們信心的義,然後在他們忘記信心之後給了他們律法。主(God)給他們律法是為了讓他們回到祂身邊。
為了拯救以色列,為了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亞伯拉罕的後裔,祂告訴他們要受割禮。
祂呼召他們的目的,首先是要通過制定律法讓他們知道主(God)的存在,其次是讓他們知道他們在主(God)面前是罪人。主(God)希望他們來到祂面前,透過主(God)所賜給他們的救贖犧牲而被救贖,成為祂的子民。而且祂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
以色列人因相信即將到來的彌賽亞而通過律法(犧牲制度)得到救贖。但犧牲制度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消失。讓我們看看那是什麼時候。
路加福音10章25節說:「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這位律法師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是保守的人,他們努力踐行主(God)的話語。他們是首先試圖保護國家,然後試圖按照祂的律法生活的人。還有一些奮銳黨,他們非常浮躁,傾向於訴諸示威來實現他們的願景。
 
耶穌想要見過誰?
沒有牧人的罪人
 
即使在今天,也有像他們這樣的人。他們以『拯救這個國家受壓迫的人民』等口號來領導社會運動。他們相信耶穌來是為了拯救窮人和受壓迫的人。因此,他們在神學院學習神學,參與政治,並試圖在社會各個領域『拯救被剝奪的人』。
他們堅持說:「讓我們所有人都遵循聖潔而仁慈的律法生活。以祂的話來遵守律法」。但他們並沒有認識到律法的真正含義。他們試圖按照律法的字面意義生活,但他們不認識律法的聖潔啟示。
所以我們可以說,在基督之前的大約400年裡,並沒有先知,即主(God)的僕人。這樣他們就成了一群沒有牧人的羊。
他們既沒有律法,也沒有領袖。主(God)並沒有通過當時偽善的宗教領袖來啟示自己。該國已成為羅馬帝國的殖民地。於是,耶穌對那些跟隨祂進入曠野的以色列人說,祂不會讓他們餓著離開。祂憐憫沒有牧人的羊群。當時有很多人正在受苦。
本質上,擁有既得權利的是律法師和處於這種位置的人;法利賽人是以色列和猶太教的血統。他們非常傲慢。
這位律法師在路加福音10章25節中問耶穌:「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在律法師看來,以色列人中似乎沒有人比自己更好了。於是這位律法師(一個沒有被救贖的人)就向耶穌挑戰說:「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這位律法師不過是我們自己的寫照。他問耶穌:「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於是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主(God);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對他說:「你的回答是對的;你這樣行,就必得活著。」
他向耶穌挑戰,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是邪惡的,是一個斷不會行善的一團罪惡。於是耶穌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你是如何閱讀律法的?
我們是斷不無法遵守律法的罪人。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主(God);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的回答是對的;你這樣行,就必得活著」』(路加福音10:26-28)。
「你念的是怎樣呢?」這意味著你如何認識和理解律法。
就像現在很多人一樣,這位律法師也認為主(God)給祢的律法是為了讓他遵守的。於是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主(God);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律法是沒有瑕疵的。祂給了我們一條完美的律法。祂告訴我們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Lord),要愛人如己。我們全心全意、盡心竭力地愛我們的主(God)是對的,但這是斷不能遵守的聖言。
「你念的是怎樣呢?」意思是說,律法是正確、準確的,但『你是如何理解的?』律法師認為,主(God)賜給他律法,是讓他遵守的。但主(God)的律法是被賜給我們的,為了讓我們認識自己的不足並徹底暴露我們的罪。它暴露了我們的罪:「你犯了罪。當我告訴你不要兇殺時,你就兇殺了。你為何違背我?」
律法揭露了人們心中的罪惡。假設在來這裡的路上,我看到田裡有成熟的西瓜。主(God)用律法警告我:「別摘那些西瓜來吃。如果你這樣做的話,我會感到羞恥」。「是的,父親」。「這塊田地是屬於某某先生的,因此你斷不應該摘它們」。「是的,父親」。
當我們聽到律法說我們斷不應該採摘它們的那一刻,我們就會有一種強烈的衝動去採摘它們。如果我們壓下一個彈簧,它往往會反作用地向上推我們。人們的罪就像那樣。
主(God)告訴我們斷不要作惡。主(God)可以這樣說,因為祂是聖潔的,因為祂是完全的,因為祂有這樣做的能力。另一方面,我們『斷不』可能不犯罪,也『斷不』可能行善。我們的心中『斷不』會有善。律法說『斷不』(律法中明確規定了『斷不』這個詞)。為什麼?因為人們心中有慾望。我們按照慾望行事。我們犯姦淫是因為我們心中有姦淫。 
我們應該仔細閱讀聖經。當我第一次信耶穌時,我是按照聖經上的話信的。當我讀到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時,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我是一個如此邪惡的人,祂卻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的心非常痛,所以我相信了祂。然後我想,『如果我要信,我就按照聖言去信』。
當我讀出埃及記20章時,它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我按照這句話悔改禱告了。我搜索自己的記憶,看看自己是否曾在祂面前有其他神靈,是否曾妄稱祂的名字,是否曾在其他神靈面前鞠躬。我意識到,在祭奠祖先的儀式上,我曾多次向其他神靈鞠躬。我犯了崇拜別神之罪。 
於是我悔改禱告:「主(Lord)啊,我拜了偶像。我必須為此接受審判。請寬恕我的罪。我再也不會這樣做了」。因此,一種罪被處理了。 
然後,我試著想一想,我是否曾經妄稱過主(God)的名字。然後我想起,當我剛開始相信主(God)時,我抽煙。我的朋友告訴我:「你吸煙不是讓主(God)蒙羞嗎?基督徒怎麼能抽煙呢?」 
這是在妄稱祂的名,不是嗎?於是我再次祈禱:「主(Lord)啊,我妄稱祢的名。請原諒我。我會戒煙的」。於是我試著戒煙,但還是在一年裡不斷地點燃和熄滅香煙。戒煙真的很難,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最後,我還是成功地完全戒掉了煙。我覺得又一個罪已經被解決了。
下一個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這意味著不要在星期天做其他事情;不要做生意,也不要賺錢。所以我也停止了做這些事。 
然後是「當孝敬父母」。當我遠離他們的時候,我尊敬他們,但當我靠近他們的時候,他們是我心中的痛苦來源。「主(Lord)哪,我在主(God)面前犯了罪。請原諒我,主(Lord)啊」。我悔改地祈禱。 
但我無法再孝敬我的父母了,因為那時他們都已經去世了。我能做什麼呢?「主(Lord)啊,請原諒這個毫無價值的罪人。祢為我死在十字架上」。我多麼感激啊! 
這樣,我以為我已經一個接一個地解決了我的罪。還有其祂的律法,比如不兇殺、不姦淫、不貪戀……我發現我一個也沒有遵守。我整晚都在祈禱。但你知道,悔改中的禱告並不令人愉快。讓我們來談談它。
當我想到耶穌的十字架受難時,我能夠體會到那是多麼痛苦。祂為我們這些無法遵守祂話語的人而死。我整晚都在哭泣,想著祂是如何愛我的,並感謝祂給了我真正的喜悅。
我第一次去教會的一年總體上比較輕鬆,但接下來的幾年變得非常困難,因為我必須更加努力地思考才能流淚,因為我這樣做得太頻繁了。 
當眼淚還是沒有出來時,我經常去山上祈禱並禁食三天。然後眼淚回來了。我被淚水浸透,回到社會,在教會裡哭泣。
周圍的人說:「你在山上禱告,變得聖潔多了」。但眼淚不可避免地又幹了。到了第三年,情況變得非常艱難。我會想起我對朋友和基督徒同事所做的錯事,然後再次哭泣。這樣過了四年,眼淚又幹了。我的眼睛裡有淚腺,但它們不再工作了。
五年後,無論我多麼努力,我都無法哭泣。又過了幾年,我對自己感到厭惡,又轉向聖經。
 
 

律法是為了讓人認識罪

 
關於律法,我們必須認識到什麼?
我們永遠無法遵守律法。
 
在羅馬書3章20節中,我們讀到:「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認為這是給使徒保羅的私人資訊,我只相信了我所選擇的話語。但眼淚流幹後,我無法繼續我的信仰生活。
於是我屢次犯罪,發現自己心中有罪,不可能按照律法生活。我無法忍受那件事。但我不能拋棄律法,因為我相信律法是用來遵守的。最後,我成了一名律法師,就像聖經中的那些人一樣。繼續信仰生活變得如此困難了。
於是,為了擺脫困境,我懇切禱告尋求主(Lord)。此後,我通過聖言接觸到了水和聖靈的福音,知道並相信我所有的罪都已除去了。
每當我看到我沒有罪這句話時,就像一陣清風吹過我的心。我的罪太多了,在讀律法時,我開始意識到那些罪。我在心裡違反了所有的十誡。在心裡犯罪也是罪,我在不知不覺中成了律法的信徒。
當我遵守律法時,我很快樂。但當我無法遵守律法時,我就感到悲慘、惱怒和悲傷。最終,我因這一切變得憔悴不堪。如果我從一開始就被教導:「不,不。律法還有另外一層含義。它表明你是一團罪惡;你熱愛金錢,熱愛異性,熱愛那些看起來美麗的事物。你有比主(God)更愛的東西。你想要追隨世界上的事物。律法賜給你,不是為了遵守,而是為了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內心邪惡的罪人」。
如果那時有人教我,我就不用受苦10年了。因此,我在律法之下生活了10年,直到我認識到這一點。
第四條誡命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這意味著我們不應該在安息日工作。這意味著當我們旅行時,如果我們要很遠的路,我們應該步行,而不是坐車。而且我認為我應該步行到我將要榮譽地講道的地方。畢竟,我即將傳講律法。因此,我認為我必須踐行我所宣講的。這太難了,我都快要放棄了。
正如這裡所記錄的,「你念的是怎樣呢?」我不明白這個問題,於是痛苦了10年。律法師也誤解了這個問題。他以為只要遵守律法,小心謹慎地生活,就會在主(God)面前蒙福。
但耶穌告訴他:「你念的是怎樣呢?」是的,你回答得對;你是照著寫的去接受的。試著遵守它。如果你做到了,就會活著;但如果你做不到,就會死。罪的工價乃是死。「如果你不這樣做,你就會死。」(生的反面就是死,不是嗎?) 
但律法師還是不明白。這位律法師就是我們,你和我。我研究了10年神學。我嘗試了一切,閱讀了一切,做了一切:禁食、幻象、說方言……我讀了10年聖經,並期望能有所成就。但在靈性上,我是一個盲人。
這就是為什麼罪人必須遇到一個能讓他看到救主是我們的主(Lord)耶穌的人。然後他就會意識到:「啊哈!我們斷不能遵守律法。無論我們多麼努力,我們只會去地獄嘗試。但耶穌來是要用水和聖靈來拯救我們!哈利路亞!」我們可以被水和聖靈救贖。這是恩典,是主(God)的恩賜。因此,我們讚美主(Lord)。
我很幸運地從絕望的道路上畢業,但有些人一生都在徒勞地研究神學,直到死的那一天也未能意識到真理。有些人信仰了幾十年或世代相傳,但從未重生。
當我們意識到我們斷不能遵守律法,然後站在耶穌面前聽水和聖靈的福音時,我們就從一個罪人畢業了。當我們遇見耶穌時,我們從所有的審判和所有的詛咒中畢業。我們是最壞的罪人,但我們成為義人,因為祂用水和血救了我們。
耶穌告訴我們,我們斷不能按照祂的旨意生活。祂把這件事告訴了律法師,但律法師不明白。於是耶穌給他講了一個故事來幫助他理解。
 
在信仰生活中使人墮落的是什麼?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路加福音10:30)。耶穌告訴他,每個人的一生都在受苦,就像這個人被強盜毆打,幾乎喪命一樣。
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耶利哥是一個世俗的世界,耶路撒冷代表著宗教之城,信心之城,律法的誇耀者。它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相信基督作為我們的宗教,我們就只能被毀滅。 
「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耶路撒冷是一座人口眾多的大城市。那裡有一位大祭司、一大批祭司、利未人和許多優秀的宗教人士。有許多人對律法瞭若指掌。在那裡,他們試圖遵守律法,但最終還是失敗了,他們走向了耶利哥。他們不斷落入世俗(耶利哥),遇到強盜。 
那人在從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路上遇見強盜,被剝去衣服。『被剝去他的衣服』意味著他失去了他的義。我們不可能按律法生活。使徒保羅在羅馬書7:19-20中說,「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我們希望我們能行善積德,活在祂的話語中。但「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狂妄(愚昧—NKJV)」(馬可福音7:21-22)。 
因為它們在我們心裡,不斷地出來,所以我們會做我們不願意做的事,而不會做我們願意做的事。我們在心中不斷重複這些邪惡。魔鬼所要做的就是給我們一點點犯罪的衝動。
 
 
全人類內心的罪
 
我們能按律法生活嗎?
不能
 
馬可福音第七章說:「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裡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
耶穌告訴我們,人的心中有惡念、姦淫、苟合、兇殺、偷盜、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褻瀆、驕傲和愚昧。我們心中都有兇殺。 
沒有人不兇殺。母親對孩子大喊:「不,別這樣。我告訴過你不要那麼做,該死的。我說了別那麼做」。然後,「你過來。我告訴過你,告訴過你不要那樣做。我要殺了你,該死的」。這就是兇殺。你可能會因為你不經思考的言語而殺死你的孩子。 
但如果我們把所有的憤怒都發洩在他們身上,孩子們就會死去。我們將在主(God)面前殺死他們。有時我們會自己嚇自己「我的天啊我為什麼要這麼做?」看著孩子身上的傷痕,我們會想自己一定是瘋了,才會打孩子。我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心中有兇殺。
所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意味著我們行惡是因為我們是邪惡的。而撒旦要引誘我們犯罪是非常容易的。
假設一個沒有得到救贖的人像韓國大和尚性徹一樣,在一間小屋裡坐了十年,面向牆壁冥想。當他面朝牆坐著時,這還好,但必須有人帶來食物並帶走污穢。
然後他必須與某人接觸。如果是個男人的話還沒有問題,但假設是個漂亮的女人呢。如果他碰巧見到她,那麼他所有的坐禪就都白費了。他想:「我不應該犯姦淫。我心裡有它,但我必須擺脫它。我必須擺脫它。不!從我的腦海裡滾出去!」 
但當他看到她的那一刻,他的決心就消失了。女人離開後,他審視自己的內心。10年的努力,全部化為烏有。
撒但奪去人的義是如此簡單。撒但所需要做的只是給他們一點推動。當一個人沒有得到救贖而掙扎時,他們會不斷墮入罪中。那個人每週日都忠實地繳納什一稅,禁食40天,進行100天的黎明祈禱……但撒但用生活中的好事物來誘惑他們。
「我想在公司給你一個重要的職位,但你是基督徒,星期日不能工作,對嗎?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職位。也許你可以工作三個星期日,每個月只去一次教堂。那麼你就會享有如此高的聲望並擁有豐厚的薪水。這個怎麼樣?」這樣一來,大概100人中就有100人會被收買。
如果這不起作用,有些人對女人有弱點。撒但把一個女人放在他面前,他便迅速墜入愛河,瞬間忘記了主(God)。人的義就是這樣被剝奪的。
如果我們試圖按照律法生活,到頭來我們所擁有的只是罪的創傷,痛苦和貧窮;我們失去了所有的義。「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這意味著,儘管我們可能會努力按照聖潔主(God)的旨意生活,從而留在耶路撒冷,但我們會因為自己的軟弱而一次次跌倒,我們會毀於一旦。
然後,我們會在主(God)面前悔改禱告。「主(Lord)啊,我犯罪。請原諒我,我再也不會這樣做了。我向祢保證,這將是最後一次。我懇求祢原諒我,就這一次」。
但這斷不會長久。人活在世上,不可能不犯罪。他們也許能避免幾次,但不可能不再犯罪。於是,罪又犯了。「主(Lord)啊,請原諒我」。這樣下去,他們就會漸漸遠離教會(宗教)。他們會因為自己的罪而遠離主(God),最終下地獄。
前往耶利哥意味著墮入世俗世界,離世界越來越近,離耶路撒冷越來越遠。一開始,耶路撒冷還更近。但是,隨著犯罪和悔改的循環往復,我們會發現自己站在耶利哥的街道上,深深地墮入了這個世界。
 
誰能得救?
那些放棄靠自己努力的人
 
那人在去耶利哥的路上遇見了誰?他遇到了強盜。不按律法生活的人會變成低賤的狗。他喝酒,在任何地方睡著,在任何地方撒尿。這只狗第二天醒來,再次喝酒。低賤的狗會吃自己的糞便。這就是為什麼他是一隻狗。他知道他不應該喝酒。第二天早上他悔改,但又喝酒了。
就像那個人在去耶利哥的路上遇到了強盜一樣。他被拋在後面,受傷,幾乎死了。他的心裡只有罪惡。這就是人類的模樣。
人們相信耶穌,在耶路撒冷按照律法生活,但卻被拋在後面,心中只有罪。他們的宗教生活只留下了罪的傷痕。心中有罪惡的人被打入地獄。他們知道這一點,卻不知道該怎麼做。你和我也有這樣的經歷,不是嗎?是的,我們都一樣。
誤解主(God)律法的律法師一生都在辛苦掙扎,但最終受傷地進入地獄。他就是我們,你和我。
只有耶穌才能拯救我們。我們身邊有許多聰明人,他們總是在炫耀自己的知識。他們都假裝按照主(God)的律法生活。他們不能誠實地面對自己。他們不能直言不諱地說出對錯,卻總是熱衷於修飾自己的外表,使自己看起來很忠實。
他們當中有在去耶利哥路上的罪人,有被強盜毆打的人,也有已經死去的人。我們必須知道,在主(God)面前,我們是多麼軟弱。
我們應該在祂面前承認:「主(Lord)啊,如果祢不救我,我將下地獄。請拯救我。只要祢讓我聽到真正的福音,無論冰雹來臨還是暴風雨來襲,祢想去哪裡我就去哪裡。如果祢離開我,我將下地獄。我懇求祢拯救我」。
知道自己正在走向地獄的人,那些放棄靠自己努力並緊緊依靠主(Lord)的人,這些人是可以得救的。我們斷不能靠自己得救。 
我們必須知道,我們就像那個落在強盜中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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