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洗礼和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对于我们的救恩同样重要。我们不能说其中任何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然而,问题是现在大多数基督徒只知道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血。他们相信,因为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他们得到了宽恕,但耶稣带走世人罪恶的不仅仅是十字架。由于祂接受了施洗约翰的洗礼,并背负了世上所有的罪恶,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实际上可以成为对我们所有罪恶的审判。
只信十字架而不受耶稣的洗礼,就像献祭给主(Lord)而不按手一样。那些献上这样的祭物的人不能得到赎罪,因为这种祭物是非法的祭物,是耶和华主(God)所不能接受的。耶和华(Yahweh)在会幕中呼唤摩西,对他说:“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利未记1:3-4)。
主(Lord)是公正合法的。祂建立了公平公正的祭祀制度,以洗清我们的罪恶。当我们献上合法的祭物时,该祭物就会被主接受,为我们赎罪。没有按手,任何祭物都不能蒙主(God)悦纳。同样,如果我们对耶稣的信仰忽略了耶稣的洗礼,我们就无法以这种信仰获得罪被除去。
当今基督徒最常见的谬论之一是,他们认为只要承认耶稣是他们的救主就可以得救,因为主就是爱。圣经当然说:“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使徒行传2:21,罗马书10:13),但圣经也告诉我们“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7:21)。
为了承认耶稣是救主,我们应该知道主(God)所设立的救恩律法。如果我们只要相信耶稣的名就能得救,那么圣经就没有理由在马太福音7章21-23节中写到旧约的献祭制度和那些行不法之事的人。
然而,主(Lord)奇妙而完美的救恩之道,却清楚地记载在圣经里。确实,我们可以从利未记第3章和第4章清楚地看到,罪人在献上赎罪祭和平安祭时,必须先按手在祭物的头上,把自己的罪转嫁到祭物上,然后杀死祭物并洒上其血。不按手而献祭,或献有瑕疵的祭物,都是违法的,不能赎罪。
旧约和新约的词语彼此都有对应的等价词(以赛亚书34:16)。耶稣在约旦河的洗礼相当于旧约中罪人按手在赎罪祭牲的头上。当耶稣在约旦河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时,祂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里,“诸般的义”的意思是“正义和公平”。这意味着耶稣通过这样的方式成为人类的赎罪祭是合适的。祂也适宜由施洗约翰通过按手的形式接受洗礼,以除去世上所有的罪恶。这是按照主(God)在旧约中建立的按手和血组成的献祭制度,以最公平的方式完成的。
因此,只相信十字架意味着祂的死与我们的罪无关,因为如果没有耶稣的洗礼,我们的罪断不可能转嫁给祂。这导致认为祂的血无法洗净罪恶(希伯来书10:29)。
因此,只有信徒相信施洗约翰按手为耶稣施洗时,他们所有的罪恶都归在耶稣身上,祂的血才能实际有效地洗净信徒心中的罪恶。因此,使徒约翰见证说,凡相信耶稣是借着水和血而来的主(God)的儿子的人,就胜过了世界。耶稣借着水和血而来,而不仅仅是水(约翰一书5:4-6)。
耶稣基督向门徒解释了所有圣经中有关祂自己的事情。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祂表明旧约里的赎罪祭就是祂自己。大卫在诗篇中代替祂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主(God)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诗篇40:7-8,希伯来书10:7)。
因此,祂的洗礼并没有使十字架失效,实际上是耶稣的福音的重要部分,完成并实现了十字架的意义。它还教导我们,除非有耶稣基督的洗礼和宝血,否则我们无法得到救赎。我所说的得救是指你通过相信耶稣的洗礼和祂在十字架上的血而获得罪被除去,并接受圣灵的恩赐(约翰一书5:8,使徒行传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