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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sur la Foi Chrétienne

Sujet 1: Renaître d'eau et d'Esprit

1-21. 誰是聖經裏的異端?

異端是心裏有罪卻信仰耶穌的人。提多書3:11說:“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做。”
耶穌受洗擔當了我們所有的罪孽,但異端不信神恩典的禮物,這賜福的水的福音(耶穌的洗禮,贖罪的福音),而是把自己定爲罪人,拒絕這完美的拯救。
聖經把這些信仰耶穌又把自己定爲罪人的人確定爲“異端”(提多書3:11)。你們必須思考自己是不是異端。如果你們信仰耶穌,但仍稱自己是罪人,那麽,你們還不知道水和聖靈福音的屬靈真理。
如果你們信仰耶穌,但仍認爲自己是一名絕望的罪人,那麽,你們是異端。這意味著你們認爲水和聖靈的真福音不足以塗抹你們所有的罪孽,使你們成爲他的子女。如果你們是這樣的人,即每天在神面前認罪求饒,承認自己仍爲罪人,那麽,你們必須嚴肅地重審自己的信仰。
耶穌已經轉嫁了你們所有的罪孽,你們怎麽還是罪人呢?耶穌作爲禮物已經償還了你們的債務,何需再償還呢?如果你們堅持自己還債,你們就是異端,因爲你們的信仰不同於神賜予的信仰。信仰耶穌,但沒有重生的基督徒就是異端。你們必須知道這個真理。神轉嫁了天下所有的罪孽,如果你們漠視他的拯救,你們就是異端。
異端自稱自己是罪人,換句話說,是自我定罪的人。你們認爲神聖的神有可能認罪人做他的子女嗎?如果你們自稱是罪人,又信仰神聖的神,你們就是異端。爲了不做異端,你們必須既信耶穌的洗禮又信十字架上的血作爲一套真理。
只有當你們既信仰耶穌的洗禮又信仰他的血時,你們才能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