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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âu hỏi thường gặp về Đức tin Cơ đốc

Chủ đề 1: Tái sanh bởi Nước và Thánh Linh

1-26. 你能給我解釋一下水和聖靈的福音嗎?

如果我們在外面某個地方丟了一根針,我們可能會在丟針的地方尋找它。然而,僅僅因為室內更亮就試圖在房子裡找到它聽起來絕對是荒謬的。我在今天的教會裡發現了一些這樣荒謬的人。雖然他們很容易捲入關於信徒水洗禮的無休止的聖經爭議中,同時他們從未問過自己這個重要的問題:「為什麼耶穌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由於這樣的傾向,今天的基督教界就出現了很多宗派和教派。
為了結束這些無休無止的爭議,我們應該離開混亂的村莊,回到我們失去針的地方。如果我們真誠地想要找到真理,我們就應該擺脫刻板印象,因為我們在宗教的村莊裡找不到它。為什麼使徒們如此強調耶穌基督的洗禮?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主(God)的國」(約翰福音3:5)。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是靠水和血來的,是為了把我們從一切罪中拯救出來(約翰一書5:6)。血的意義就是祂死在十字架上。那麼,「水」是什麼意思呢?施洗約翰為什麼要給耶穌施洗?為什麼祂在受洗前宣告:「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5)?
我真誠地希望您理解並相信水和聖靈的福音,特別是耶穌的洗禮。以下是關於祂賜給門徒的水和聖靈福音的一些簡短解釋。使徒們傳福音時,最強調耶穌的洗禮。使徒保羅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歌林多前書15:3-4)。
「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是什麼意思?這意味著祂的死按照舊約中主(God)所賜的方法贖了我們所有的罪。祂按照舊約的啟示和聖約為我們而死。希伯來書10章1節說:「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讓我們看看利未記1章3-5節中典型的獻祭。罪人必須滿足燔祭的三個條件才能贖罪。
① 他帶了一個沒有殘疾的祭物(利未記1:3)。
② 他必須把手放在祭物的頭上(利未記1:4)。我們應該明確主(God)的法則:將手按在祭物的頭上,是主(God)的法則,以將自己的罪過轉嫁到祭物上。
③ 他必須殺死它來贖罪(利未記1:5)。
在贖罪日,亞倫按手在一隻活山羊的頭上,承認以色列人的一切罪惡和過犯,以及他們所有的罪愆,並將它們放在山羊的頭上(利未記16:21)。當時,亞倫是以色列的代表。他獨自把手放在山羊頭上,但以色列人(大約2-300萬)每年的所有罪惡都轉嫁給了它。舊約中的獻祭是未來美好事物的影兒。耶穌按照主(God)的旨意獻上自己,以便根據聖經使我們聖潔。
首先,耶穌以人的肉身降臨,為了成為無瑕疵的主(God)羔羊。祂是主(God)的獨生子,也是「主(God)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1:3)。因此,祂適合作為全人類的贖罪祭物。
其次,施洗約翰在約旦河為耶穌施洗。洗禮是以「按手」的形式進行的,施洗約翰是亞倫的後裔,是全人類的代表。當約翰把手放在耶穌基督的頭上時,根據主(God)所制定的律法,世上所有的罪都轉嫁給了祂。耶穌對約翰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然後約翰就給祂施了洗。我們所有的罪最終都轉嫁給了耶穌。第二天,約翰大聲喊道:「看哪,主(God)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1:29)。
第三,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了抹去我們所有的罪,說: 「成了!」(約翰福音19:30)。祂從死裡復活,使我們在主(God)面前成為義。請記住,贖罪祭物是為了罪被除去而獻的。罪人在殺死它之前必須把手放在它的頭上。如果他忘記了哪怕一個,換句話說,如果他沒有把手放在祭物的頭上,因為他行為不法,無法得到救贖。如果一個基督徒不知道耶穌的洗禮意味著什麼,這樣的人一定心裡有罪,不能僅僅靠自己的信仰得救。
大多數基督徒只知道祂義行為的一半。使徒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中清楚地闡明了福音:「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約翰一書5:6-7)。聖經中有很多段落都支持祂的洗禮對於完成祂拯救我們的義行為是多麼必需的。所有基督徒都應該回歸水和聖靈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