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7章8-9節〉
「你們是離棄主(God)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主(God)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馬可福音7章20-23節)
「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狂妄(愚昧。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持續污染人。—NKJV)。」
首先,我想定義什麼是罪。有主(God)定義的罪,也有人類定義的罪。『罪』這個詞在希臘語中的意思是『錯過了靶子』。它的意思是沒有做對。如果我們不正確地遵循主(God)的命令,那就是罪。我們首先來看看人類所定義的罪。
我們根據自己的良心來衡量罪。換句話說,這並不是違背主(God)的誡命,而是根據一個人的背景、內心和良心來判斷這一點。
它由每個人來判斷。因此,同樣的行為可能會也可能不會被視為罪,具體取決於每個人自己的標準。這就是為什麼主(God)給了我們613條律法作為審判的標準。
下圖展示了人類罪。
因此,我們斷不應該以良心為標準。
我們良心的罪與主(God)所定義的罪不符。因此,我們不應該傾聽良心,而應該將罪的標準建立在主(God)的誡命之上。
我們每個人對什麼是罪都有自己的想法。有些人認為這是他們的缺點,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扭曲的態度。
例如,在韓國,子女用草覆蓋父母的墳墓,修剪草地,並好好照顧這些墳墓直到他們自己死去被視為義務。但在巴布亞新幾內亞的一個原始部落中,他們通過與家人分享屍體並食用來紀念死去的父母。(我不確定他們吃之前是否煮熟了。)這似乎可以防止屍體被蟲子吃掉。這些習俗表明,人類對罪的概念可能存在很大差異。
善與罪都是如此。然而,聖經告訴我們,違背祂的命令就是罪。「你們是離棄主(God)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主(God)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馬可福音7:8-9)。主(God)並不介意我們外表如何。祂洞察我們內心的核心。
自己的標準在主(God)面前就是罪
讓我告訴你在主(God)面前什麼是罪。就是不按照祂的旨意生活。這是不相信祂的話語。主(God)說,像法利賽人一樣生活是一種罪過,他們拒絕主(God)的誡命,更加重視他們的傳統教理。耶穌認為法利賽人是偽君子。
「你信哪個主(God)?你們真的敬畏我、尊重我嗎?你們誇耀我的名,但你們真的尊敬我嗎?」人們只看外表而無視祂的話語。這在祂面前是一種罪。最嚴重的罪是忽視祂的話語。你意識到這一點嗎?這是所有罪中最嚴重的罪。
我們的弱點只是缺點,只是過犯。我們所犯的錯誤以及由於我們的不完美而犯下的錯誤不是根本罪,而是過錯。主(God)區分罪和過錯。那些漠視祂話語的人是罪人,即使他們沒有過錯。他們在主(God)面前是大罪人。這就是耶穌責駡法利賽人的原因。
在摩西五經中,從創世記到申命記,都有誡命告訴我們該做什麼或不該做什麼。它們是主(God)的話語,祂的誡命。我們斷不可能百分百遵守它們,但我們應該承認它們是主(God)的誡命。祂從一開始就把它們交給了我們,我們必須原樣接收。
「太初有道,道与主(God)同在,道就是主(God)」(約翰福音1:1)。然後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記1:3)。祂創造了一切。然後,祂制定了律法。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道就是主(God)」(約翰福音 1:1、14)。那麼,主(God)如何向我們展示自己呢?祂通過祂的誡命向我們顯現祂自己。主(God)是道,祂通過誡命顯現自己。主(God)就是靈。我們怎麼稱呼聖經呢?我們稱之為主(God)的道。
這裡說:「你們誠然是廢棄主(God)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主(God)的律法有613條款。要這樣做,但不要那樣做;要孝敬父母。在利未記中,女人必須這樣做,男人應該這樣做,家畜掉進溝裡該怎麼辦,等等。祂的律法中有那樣的613條款。
但因為它們不是人的言語,所以我們應該反復思考。我們應該服從主(God),即使我們無法遵守祂的所有律法,我們至少應該承認它們。
主(God)的話有一句是不對的嗎?法利賽人拋棄了主(God)的誡命。他們將人類的傳統置於了祂的誡命之上。他們長輩的話比主(God)的話更有了分量。耶穌出生時也是如此。當人們不承認主(God)的話語時,耶穌最不喜歡它。
主(God)賜給我們613條律法,教導我們祂是真理,祂是我們的主(God),我們的罪在祂面前是什麼,並向我們展示祂的聖潔。因此,因為我們在祂面前都是罪人,所以我們應該相信主(God)因著對我們的愛而差遣到我們這裡來的耶穌,並且我們應該憑信心生活。
那些擱置祂的話語的人和不信之人都是罪人。那些不能遵守祂的話語的人也是罪人,但放棄祂的話語是最大的罪。他們才是最終會下地獄的人。不信之就是在祂面前犯罪。
主(God)賜予我們律法的原因
為什麼主(God)賜給我們律法? |
為了讓我們認識到我們的罪和對它們的懲罰 |
主(God)賜予我們律法的原因是什麼?為了認識到我們的罪並回到祂的懷抱。祂給了我們613條律法,以便我們認識到自己的罪並通過耶穌得到救贖。這就是主(God)賜予我們律法的原因。
羅馬書3章20節說:「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我們知道主(God)賜予我們律法的原因並不是要強迫我們遵守它。
那麼我們從律法中獲得的知識是什麼呢?那就是我們太軟弱,無法完全遵守律法,在祂面前我們是罪人的事实。我們從祂的律法的613條中意識到了什麼?我們意識到我們的缺點,我們無法按照祂的律法生活。我們意識到,我們,主(God)的創造物,是無能的存在。我們意識到我們在祂面前是罪人,根據祂的律法,我們都應該下地獄。
當我們認識到自己的罪和無能時,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是否試圖成為完整的存在?不。我們要做的是承認我們是罪人,信仰耶穌,通過祂的水和聖靈的救恩得到救贖,並感謝祂。
祂給我們律法的原因是讓我們認識到我們的罪和對這些罪的懲罰,以便我們知道沒有耶穌我們就無法從地獄中得救。如果我們相信耶穌為我們的救主,我們就會得到救贖。祂賜下律法來拯救我們。
祂給了我們律法,讓我們認識到自己是多麼的完全地有罪,並將我們的靈魂從罪中拯救出來。祂給了我們律法並差遣耶穌來拯救我們。祂派遣自己的兒子通過洗禮轉嫁了我們的罪。我們可以通過相信祂而得救。
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是無可救藥的罪人,必須相信耶穌,這樣我們才能擺脫罪,成為祂的孩子,並將榮耀歸還給主(God)。
我們應該理解祂的話語。所有的開端都來自於祂。我們也應該從祂的話語開始,通過祂的話語理解救贖的真理。我們應該通過祂的話語來思考和判斷。這是正確的、真實的信仰。
人類的內心有什麼?
我們在主(God)面前應該做什麼? |
我們應該承認自己的罪並祈求主(God)拯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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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應該從主(God)的話語開始,我們應該通過祂的話語來相信主(God)。否則,我們就會陷入錯誤。那將是錯誤和不真實的信心。
法利賽人和文士看到耶穌的門徒用未洗過的手吃麵包,如果他們通過主(God)的話語來看,法利賽人就不能責備門徒了。主(God)的話語告訴我們,無論什麼東西從外面進入人的身體,都不會玷污他,因為那是進入他的胃,而不是進入他的心,然後再出去。
正如馬可福音7章20-23節所說:「又說: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狂妄(愚昧。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持續污染人。—NKJV)」。耶穌說,人是罪人,因為他們生來就有罪。
你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嗎?我們生來就是罪人,因為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但我們看不到真理,因為我們既不接受也不相信祂的全部話語。人心裡有什麼?
讓我們看馬可福音7:21-22。「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狂妄(愚昧—NKJV)」。這一切都是從人心中出來的,玷污了他或她以及他人。
詩篇記載:「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篇8:3-4)。
主(God)為什麼眷顧我們?祂眷顧我們,因為祂愛我們。祂創造了我們,愛我們,並憐憫了我們這些罪人。祂抹去了我們所有的罪,使我們成為祂的子民。「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詩篇8:1)。舊約中的大衛王,當他意識到主(God)會成為罪人的救主時,就會歌唱。
在新約中,使徒保羅也說過同樣的話。這是一件令人驚奇的事情,我們,主(God)的創造物,可以成為祂的孩子。這只能通過祂對我們的同情來完成。這就是主(God)的愛。
努力完全按照主(God)的律法生活,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對祂的挑戰。這也是出於我們的無知而產生的想法。在努力遵守律法和祈禱的同時,生活在祂的愛之外是不正確的。主(God)的旨意是讓我們通過律法認識到我們是罪人,並相信水和血(聖靈)的救贖。
祂的話寫在馬可福音7:20-23中:「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瀆、驕傲、狂妄(愚昧。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持續污染人。—NKJV)」。
耶穌說,從人類身上出來的東西,即內心的罪,會玷污他們。主(God)賜給我們的食物不能玷污人類。所有的創造物都是潔淨的,但只有來自人的東西,即他的罪,才會玷污他。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那麼我們是怎樣出生的呢?我們生來就有十二種罪。
那麼,我們能沒有罪地生活嗎?我們將繼續犯罪,因為我們生來就有罪。我們能僅僅因為了解律法就阻止自己犯罪嗎?我們能遵守誡命嗎?不。
我們嘗試得越多,就越困難。我們應該認識到自己的局限性並放棄。然後,帶著謙卑的心,我們可以接受耶穌的洗禮和血,這救贖了我們。
律法613條全部正确,公正。但人從在母親子宮裡受孕的時候起就是罪人。當我們認識到主(God)的律法是正確的,但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斷不能靠自己成為義人時,我們也意識到我們需要主(God)的憐憫,需要通過耶穌在水、血中的救贖來得救,和聖靈。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局限,即我們無法憑藉自己成為義人,並且因我們的罪將下地獄時,我們別無選擇,只能依賴耶穌的救贖。
我們應該知道,我們不能靠自己在主(God)面前成為對的人或良善的人。因此,我們應該在主(God)面前承認,我們是註定要下祂地獄的罪人,我們可以為祂的慈悲禱告,「主(God),請救我脫離罪,憐憫我。」然後,主(God)一定會在祂的話語中與我們相遇。這樣,我們就能得救。
我們傾向於將大衛的禱告視為主(God)所寫的話語。「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51:4)。
大衛知道自己是邪惡到可以被扔進地獄的一團罪惡,但他在主(God)面前承認了這一點。「如果祢說我是罪人,我就是罪人;如果祢說我是義人,我就是義人;如果祢拯救我,我就會得救;如果祢把我送到地獄,我最終也會下地獄。」
這才是正確的信仰。這就是我們得救的方式。如果我們希望做好準備,相信耶穌的救贖,我們就應該這樣做。
我們應該確切地知道我們的罪是什麼
因為我們都是亞當的後裔,所以我們心裡都有情欲。然而,主(God)告訴我們什麼呢?祂告訴我們不可姦淫。我們心裡有謀殺,但主(God)告訴我們什麼呢?祂告訴我們不要兇殺。我們心裡都反抗父母,但主(God)卻告訴我們要孝敬父母。我們應該認識到祂的一切話都是正確和善良的,我們心裡都有罪。
這正確與否?這是完全正確的。所以,我們在主(God)面前必須做什麼呢?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是一團罪惡,是沒有希望的罪人。認為我們昨天是義人是因為我們做了善事,今天是罪人是因為我們今天犯了罪,這是不對的。我們生來就是罪人。無論我們做什麼,我們仍然是罪人。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通過耶穌的水和血得到救贖。
我們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成為罪人,例如通姦、謀殺、盜竊等,但我們是罪人,因為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我們生來就有十二種罪。因為在主(God)眼中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我們斷不會靠自己的努力變得善良。我們只能假裝是好。
我們生來就帶有充滿謀殺、盜竊等罪的心。那麼,我們怎麼能僅僅因為我們實際上沒有犯這些罪而成為正義呢?我們斷不能靠自己在主(God)面前成為義。如果我們說自己是義的,那就是虛偽。耶穌稱法利賽人和文士為「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和文士」。人從出生時就是罪人。他們一生在主(God)面前犯罪。
任何人聲稱自己一生中沒有打過架,沒有打過人,甚至沒有偷過任何人的一根針,那都是在撒謊,因為人類生來就是罪人。那個人是一個騙子、一個罪人、一個偽君子。主(God)就是這樣看他們的。
你是一個天生的罪人。即使你不犯任何罪,你也會下地獄。即使你普遍遵守律法和大部分誡命,你仍然是一個註定要下地獄的罪人。
那麼面對這樣的命運我們該怎麼辦呢?我們必須請求祂的同情心並依靠祂才能從我們的罪中得救。如果祂不拯救我們,我們就不能不下地獄。這是我們的命運。
那些接受祂的話語的人也承認他們確實是罪人。他們也知道自己是義的。因此,他們知道拋棄祂的話語而不承認祂的話語是一種罪。那些接受祂話語的人是義人,儘管他們以前是罪人。他們因祂的話語而重生,並接受祂的恩典。他們是最有福氣的人。
那些試圖通過自己的行為獲得救贖的人仍然是罪人
哪些人信了耶穌之後仍然是罪人? |
那些試圖通過他們的行為得到救贖的人 |
我們看加拉太書3章10和11節。「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主(God)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據說,凡不繼續行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事的,都是被咒詛的。那些信耶穌但試圖靠行為成義的人是被詛咒的。那些試圖靠行為成義的人在哪裡?他們在主(God)的詛咒之下。
為什麼主(God)給我們律法?祂給我們律法是為了讓我們意識到我們的罪(羅馬書3:20)。為了讓我們認識到我們是完全的罪人,並且註定要下地獄。
相信主(God)兒子耶穌的洗禮,並靠水和聖靈重生。然後你就會從罪中得救,成為義的人,擁有永生,並進入天國。心中要有信心。
世界上最傲慢的罪
沒有什麼比相信仰主(God)更重要的了。我們因相信仰祂的祝福而受到祝福。主(God)決定拯救那些相信祂話語的人。
但今天,在信徒中,有許多人試圖按照祂的律法生活。大多數基督徒都是這樣。他們努力按照律法生活是值得稱讚的,但這怎麼可能呢?
我們必須認識到,試圖遵守祂的律法是多麼愚蠢。我們越嘗試,事情就會變得越困難。祂說:「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為了得救,我們需要除去我們的傲慢。
我們必須放棄自己的標準才能得救
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得救? |
我們必須放棄我們自己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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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怎樣才能得救呢?只有當他們認識到自己是罪人時,這才有可能。有很多人因為無法放棄錯誤的信念和努力而沒有得到救贖。
主(God)說那些緊握律法的人是被咒詛的。那些相信自己在繼續相信耶穌並努力遵守律法時可能會逐漸變得義的人都在祂的詛咒之下。他們相信仰主(God),但仍然認為必須按照律法生活才能得救。
親愛的朋友,我們能在活著的時候通過行為成為義嗎?我們只有通過相信耶穌的話語才能成為義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得到救贖。只有相信耶穌的洗禮,祂的血以及耶穌是主(God),我們才能得到救贖。
這就是為什麼主(God)為我們準備了信心法則,作為成為義的一種方式。水和聖靈的救贖不在於人的行為,而在於對主(God)的話語的信心。主(God)拯救我們是為了這個信心。這就是主(God)如何計劃它以及祂如何完成它。
為什麼信耶穌的人沒有得救?因為他們不接受水和聖靈救贖的話。但我們這些和他們一樣不完美的人卻因對主(God)的話語的信仰而得到了救贖。
「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馬太福音24:41)。剩下的人就是沒有被救贖的人。為什麼一個會被拿走,另一個會被留下?
原因是有一人聽了並相信了主(God)的話語。另一個努力遵守法律的人最終被扔進了地獄。他試圖爬上主(God)面前,但主(God)把他甩了,就像我們甩掉一個試圖爬上我們腿的蟲子一樣。如果一個人試圖通過遵守律法來接近主(God),他一定會被扔進地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通過對水和聖靈的信心而獲得救贖。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主(God)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3:10-11,羅馬書1:17)。
不相信主(God)的話語在主(God)面前就是罪。另外,按照自己的標準擱置主(God)的話語也是罪。我們人類不能遵守祂的律法,因為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我們一生都在繼續犯罪。我們在這裡犯一點罪,在那裡犯一點罪,走到哪裡都在犯罪。我們必須認識到,我們的肉體不能不犯罪。
人就像一大桶糞肥。如果我們試圖隨身攜帶它,最終會導致裡面的東西灑落。我們就是這樣的。我們無論走到哪裡,都不斷地流下罪。你能想像一下嗎?
你還會假裝自己是聖潔的嗎?如果你能清楚地看到自己,你就會放棄徒勞地努力成為聖潔並相信耶穌的水和血。
我們需要擺脫固執,承認我們在主(God)面前是罪人。然後,我們必須回到祂的話語,發現祂如何用水和聖靈拯救了我們。